今日早上我去武警医院看望病人,车停滞在武警医院后身(天山南路)门口的标线停车区内。(便道上画的)出来工作人员让我交付5元存车费,我问是否是天津联华停车,回答否。我拒付存车费,对方不让走,还说这是我们的规定。无奈交款,索取发票,发票上印有天津武警总队医院停车的定额发票。据我了解天津市出台停车制度后单位及个人都不能私自设立停车收费场地,难道这个规定无效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2年5月22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得到了交警支队秩序科的书面回复。据悉,交警支队已经与您取得了联系,并达成了谅解。同时,交警支队要求武警医院停车公司,要加强停车秩序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