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滨海汉沽四季花苑的业主,2000年年底入住。现在才知道外墙保温用的是可燃材料做的,这样是很危险的。国家不是早有规定吗,不允许使用可燃材料做保温。真的不知道当时是怎样验收的。从2001年4月13日起至5月31日,天津消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部门规定,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内容。这里我不多说,希望领导给一个说法。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5-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对四季花苑外墙保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天津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四季花苑住宅小区工程目前进行两期,一期工程2004年完工,未进行外墙保温施工;二期工程自2007年陆续开工,2010年陆续竣工。业主王利提到2000年底入住的四季花苑房屋并不存在。
特此回复。
201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