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位于解放南路的喜年广场的业主,现尚未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办理《房产证》事宜。
另网传“由于喜年广场开发商还未到天津市房管局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新建初始登记,因此该项目的购房人现在无法申请办理房产证” ...
网传原稿:http://ms.big5.enorth.com.cn/system/2012/03/13/008857064.shtml
请问:是这种情况吗?我们业主该怎样才能办理“房产证”?
尊敬的“崔桂华”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经查证,喜年广场广场4-6号楼已在市局登记发证中心申请新建初始登记,待新建初始登记完毕后,喜年广场4-6号楼的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到区房管局共同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具体情况工作人员会和您进行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