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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张晨月,男,25岁,2009年本科毕业后,来天津工作(原北京铁路局丰台机务段天津北区域,现名天津机务段),为单位集体户口(河北区榆关道3号),本人单位已出具证明同意新生儿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爱人也是2009年本科毕业,来天津工作(中铁十八局),亦为单位集体户口(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18号),爱人因家中老人生病需人照看,且孩子较小不适合常年出差,已向单位辞职,其单位集体户口现不予接收孩子落户。本人和爱人在均来自河北省农村,市内无亲属,且天津名下现无住房(因经济困难,在天津一时还买不起房子,本人住单位集体宿舍)。2011年12月26日孩子张嘉睿出生(已于2011年5月4日办理了天津市一孩生育服务证),并于2012年1月6日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1月11日新开河计划生育办公室已在副联背面盖章),夫妻双方单位已开具本人天津无房、住单位单身证明。本人在孩子出生后多次到河北户政大厅、新开河派出所申请落户未果,恳请您能够帮忙解决此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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