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在河北省,非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中级职称,在天津静海县一家注册单位上班,已在河西区买房。请问能参照“津人(2000)19号”第二条中的第2条规定“具有大学本科以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把户口落户天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5月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