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下朱庄的国际城月伴湾1-4 5.8 .9楼现在是否具有《房屋准许交付使用证》?若该项目至今尚未取得《房屋准许交付使用证》那么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交房是否违反了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业主在这种情况下拒收房屋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政府的保护?是否可以退房并开发商承担所有的损失?
谢谢!
尊敬的月伴湾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区建委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业务科室已同相关开发单位取得联系,并督促开发单位整改,整改情况进一步恢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