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在河北省,非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中级职称,在天津静海县一家注册单位上班,已在河西区买房。请问能参照“津人(2000)19号”第二条中的第2条规定“具有大学本科以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把户口落户天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4月27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