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海户口,我妻子是天津武清黄庄农业户口,2012年4.2日孩子出生户口想和母亲一起,可是去上户口派出所说要大队证明大队不给开。我想问大队和派出所这样做对吗?这种问题我该怎么怎么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2年4月26日
尊敬的郑亚宁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您可以直接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或母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