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清志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2年4月20日
尊敬的清志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新的《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交运发[2009]275号),市物价局与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我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津价费[2010]63号)规定,我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形式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按车型制定运价的办法。在基准运价基础上,上浮幅度为30%,下浮不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可根据旅客运输市场的供求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运价。
二、据向宝坻区交通运输管理所了解,从宝坻区到北坛乡运营车辆级别为座席普通,运营里程为15公里,规定的基准运价率为每人公里0.16元,最高可上浮至每人公里0.208元。按照实际运营里程计算,每张客票票价最高为3元。因此,,从宝坻区到北坛乡每张7元的票价,违反我市的相关规定,您可以拨打23280891价格举报电话直接投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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