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交管红桥支队接到您的留言后非常重视,对其提供有关校车的信息非常欢迎,立即责成西站大队进行调查处理,并电话与您联系。由于没有提供准备的车辆信息,并不能确定是否为校车。我区已按照关于校车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梳理,下一步将再次联合教育、安全监管部门,对该地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车临检、登记对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驾驶人,坚决禁止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辆。会同教育部门,推动落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汇转,对超员等违法行为,详细记录车辆、驾驶人及乘坐学生信息,及时向学生所属学校通报。对校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责成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非专用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杜绝学生乘坐报废、拼装、无牌无证、漏检、超员等问题车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2012年4月18、19日西站大队指派民警杨健到师范附小门前进行调研并对学校进行了走访,学校德育处称学校并无校车,通过实地观察该学校门前虽有接送孩子的车辆但没有发现有反映人反映的有人组织大批量孩子们有秩序的上下车。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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