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4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1.经调查了解,我们首先与刘伟先生取得了电话联系,电话得知刘伟先生乘坐蓟县的长途客车时被收取了10元的高速费,经营者的这种收费属违规行为,但由于刘先生没有记住所乘客车的牌号,给我们查处违章车辆带来不便,我们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都做了答复并将我站的投诉电话告诉了刘先生,希望他乘车时记住违规车号并索要票据,反映人对我们的答复很满意。
2.今后,我们将加大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员、超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服务意识,以“三优三化”为目标,为打造和谐,顺畅,优质的客运环境贡献力量。
感谢网民刘先生对客运管理工作的支持,蓟县客运站的举报电话是:022—29166305。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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