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执法部门;我是金地格林橄榄苑C区居民,最近我们小区103号底商在大兴土木装修饭店,如果这里开饭店需要我们居住居民的同意或者签字,但是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饭店装修中,如果饭店开业会严重影响我们居民的居住,所以建议有关执法部门,予以制止还我们小区居民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现回复如下:
经查,金地格林橄榄苑C区103号底商并未在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在起照前需经卫生部门许可,并经周边邻居签字同意。目前此底商处于装修阶段,我区有关部门将继续关注此事。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