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查询了《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及《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我市的物业服务划分为了四个等级,且对于“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规定了包含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五项内容。通过《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我查询到了上述五项内容的不同物业服务等级的具体服务标准与内容。
我想请问,如果物业服务中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养护五项服务不满足我市相关规定,物业费问题如果解决?
经查《高院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的处理规范》,若物业长期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我市对于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不到位,是如何执行的?
李小姐: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4月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