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局领导:
最近我从北方网上看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并推出17项措施,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上路行驶、教育管理等工作要求,促进提高驾驶人整体安全文明驾驶素质。24日,天津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交管部门将严格依法落实公安部的部署,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被处罚人一律实行交通违法记分,并一律扣留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人的驾驶证。
请问以上规定措施从何时开始执行?另外,以前被摄录的记录在等到验车时一同交是否也要罚分?以后被摄录,如何确定是车主本人开的车,罚谁的分,是否谁去支队确认就罚谁的,请予以说明,谢谢。
2012年3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4月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