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2007年被天津市传染病医院正常招聘到医院工作,博士研究生毕业,当时入的是天津传染病医院的集体户口;目前小孩和爱人的户口已经落到西青区中北镇大地十二城(自购房);我本人大专学历,外地户口;也想把户口也落在天津,一家人在一起,这样办有些事情也方便些,请问我可以随迁落户吗?需要什么材料!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3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您为专科学历,不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条件,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暂不能将户口迁入市区。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