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辰的柴楼新庄园买的房子,刚接到售楼处的电话,通知本月31号去收房,但要求我交3000块钱物业取暖费,刚过采暖季就交取暖费,是不是不合理?是不是应该到今年采暖季前再交才是合理的?况且,他跟我说现在交有三个点的优惠,我算了下,优惠完之后加上物业费也才两千出头,压根不需要三千啊。后来我再次给售楼处打电话,居然跟我说必须交,是今年新规定,不然不给钥匙,我想问下,这个规定是否属实,是否是政府部门规定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2-4-1
您好,我们已责成区房管局供热办处理此事,具体处理情况您可以与他们直接联系进行了解。
201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