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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小***   提问时间: 2012-03-22 18:39
 标题:石人庄倾添垃圾坑问题
内容:

    请用邮箱与本人回复,反应事件为真实事件。

    蓟县邦均石人庄村南有垃圾坑一个,2007至今掩埋垃圾坑,花费了村里13万元左右,同等的事情邻村也有垃圾坑,倾倒垃圾那个村还得钱,我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村会产生这么大的差异,强烈要求有关领导调查与此事件有关人员,是否存在问题。公开调查结果。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2-03-26 08:5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2.3.26


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联系,其本人和电话都是假的,请您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沟通了解情况。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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