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您好,
1.我从天津政府信息公开了解到,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是由区县分局拟征地补偿,塘沽农村城市(第三批示范小城镇),关于宅基地(包括村庄闭合圈内所有用地)征收,请问天津国土资源局的塘沽分局(农村集体土地负责部门)村庄闭合圈内的养殖为什么不给于补偿?请把补偿安置的红头文件给予本人看一下。
2.国家07年的《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有规定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给予补偿。请天津国土资源局的塘沽分局解释一下。
3.本人声明:本人的养殖是合法养殖,可以核查。
左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