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天津市2011年有个文件,在计算养老金时,规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为36年,即,“36年封顶”一说,对于工龄在36年以上的广大职工来说,非常担心。如果这样,将使这部分人的养老金大打折扣,因此非常担心。请相关部门给予说明或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养老金计算方法中没有“36年封顶”的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