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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杜*   提问时间: 2012-03-20 11:11
 标题:关于治理电三轮的建议
内容:

    最近天气逐渐转暖,武清区电动三轮车载客情况越来越多。而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交通。

    最近在网上看到了一些关于治理电动三轮车的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参考。

    一、制订整治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发动宣传攻势,让每个三轮电动车主都知晓非法载客的危害和所受处罚的严厉,明确执法开始的期限,迫使三轮电动车主自动退出非法载客。

    二、全市统一行动依法进行查处,严格执法,并做到打击常态化,坚决杜绝执法时紧时松现象,打消三轮电动车主先躲过风头再重操旧业的侥幸心理,防止时间一长三轮电动车主卷土重来。

    三、如果三轮电动车非法载客因种种原因取缔不了,从保障外来人员生计和方便乘客出发,也可考虑将三轮电动车载客合法化,实行登记制,制订统一的车辆改装外观标准,明确管理部门和运营规定,实行强制安全保险,并按章纳税。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2-03-26 17:4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回复如下:今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将电动三轮车的治理作为区级重点工程,目前正在抓紧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分局交警支队严格落实政府要求,加强对电动三轮车的治理。对于未依法登记,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扣留车辆,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予以罚款处罚。如属无证驾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日常治理的基础上,采取逐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步实施禁行。目前,城区又增加了翠亨路、福源道、建国路等道路实施电动三轮车禁行。同时,我们强化持续不断地整治,规范交通秩序,循序渐进地实现治理目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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