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妻子是05年大学本科毕业迁入天津,当时因有亲属直接迁入亲属家的常驻户口,在津一直有稳定工作,我们08年结婚,在双港新家园有固定住所,我的户口在哈尔滨,请问我们的条件可以按人才引进家属随迁的政策办理在津落户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待您爱人在津落户满三年后,可凭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婚姻证明等到属地公安机关按人才家属政策申报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