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拆迁,长青北里拆迁片。当时我们是定向性的经济适用房(盛世嘉园)。因我和爱人单位不发工资,无能力购买,所以拆迁费至今没动用。现有公共经济租赁房,我以在河北区预申请,现以批复。我儿子今年30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无工作。户籍在拆迁原地一人。我和我爱人退休,经济属于低收入困难。向我这样能否办房屋补贴吗?没有房屋补贴我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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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曼华您好:
您咨询房屋补贴的问题,区房管局回复:经查,反映人夫妻均退休,儿子未婚,户籍地住房拆迁,拆迁后购90多㎡住房,按照政策规定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为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上半年人均年收入低于2.4万元(含),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已告知反映人家庭不符合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
河北区房管局
2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