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滨海新区领导,您好:
2月10日,我和其他五名操作工被中纺油脂(天津)有限公司以基本工资1800-2000的名义聘用,但是月底发薪水时我们发现,公司并没有履行承诺的基本工资1800-2000,而是私自把2000拆成两部分:1400+600.而且公司这时也辩解称,1800-2000是应发工资,其实真正的基本工资是1400.而且加班费是以1400的70%进行计算,就连六日和大型节假日都是按70%来算,六日的加班费不是双倍,而是1.5倍!这种赤裸裸的欺诈行为惹恼了我们,当我们去找人事部经理理论时,他只回应了我们一句:我们是国企,随你告。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这家单位离职率每年那么高,原来他们总是钻法律空子,压榨一线工人的血汗钱!请滨海新区政府派人调查,我们厂的任何一名操作工,都可以作为证人!!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3-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您于2012年2月10日到中纺油脂工作,2012年4月向公司申请辞职,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与您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您工资构成为月基本工资1400元,月绩效奖金为600元,绩效奖金与考勤不挂钩。公司以基本工资1400元为基数向其记发加班费,符合法律规定。2012年5月8日,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打您的电话,发现已停机,无法向您进行答复,您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感谢您的关注。
201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