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2年3月
网友你好:
收到您的留言,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卫生局调查您提出的问题,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我县按照要求开展了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此项工作对于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是控制慢性病、降低发病率的一项惠民工程。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技术要求严,需要全县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
2012年2月份,我县召开了宁河县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芦台镇内县直委、办、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督促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建档,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并将健康查体结果及时与芦台医院进行沟通,并由芦台医院及时将体检结果按要求录入本人的健康档案。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涉及个人的详细信息,芦台医院在此项工作中,确定专人、专机负责,不会私自向外泄露任何人的个人隐私,同时,我局还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否则将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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