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所在公司自1月份起已经停发工资,并且自去年起就停止给我朋友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今年2月,我朋友因生病花费数千元,因公司一直未缴医疗保险,导致医保卡无法使用,所有费用全部自费。
现在我朋友去公司讨要欠发工资,该公司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并且也拒绝支付因其未缴保险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
社保局是否有强制措施责令该公司补偿我朋友的损失?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到仲裁申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