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9年3月参加工作的,至今一直任职于同一家公司,最近我发现就失业证上的用工期限登记的与我实际的工作开始时间不符,就失业证上的记录的时间是2010年12月(实际上2010年12月企业才在劳动局给我做的用工登记,但是我的保险是从2009年6月开始上的。),为此我咨询了所在区的人力社保局就业科,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无法更改就失业证上登记的错误信息,因为该信息已经输入计算机,不能修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出具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可不可以将就失业证上错误的信息改过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尽快将您的问题转给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5日
您好!已请相关部门同志电话沟通,告知解决问题的办法。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