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前些天,我给贵部门反映了宜兴埠东马路七街的环境和拆迁问题。事后,镇里有人打电话联系我说环境问题得不到太大的改善,因为那地方已经不适合居民生活,并且建议我和当地的拆迁办联系,尽快达成一致,搬迁。前些天我给拆迁办打电话,找他们说的主要负责我们那片儿拆迁的吕主任,恰巧不在,是另一位宜兴埠当地的办公人员接的电话,在电话中我询问了补偿的措施,他说一平米给一平米,我在想当初08年搬走的村民有的到现在都没有分到房子,我们要是搬走,什么时候能住上新房啊。随后,我又问到我们要是要钱的话呢?那位工作人员说:还按政策执行,一平米4000元,我当时真的心灰意冷了。请问当初07年政策是4000元一平米,现在都2012了,还是4000元一平米,那样的话我们家要去哪里住啊??政策也是需要符合时代和市场经济的。如果镇里采取这样的态度和我们协商,我们老百姓该怎么办啊?希望我们的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宜兴埠镇于2007年7月大规模启动旧村改造拆迁,执行政策是宅基地按照1:1还房,其中宅基地面积包括房、院的合计面积,宜兴埠旧村改造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改造不等同于商业性开发,故此不能按照商业性开发补偿去对待,更不能依据当前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去衡量。对于个别要求按照货币补偿拆迁的部分居民我镇一直来执行4000/平米的价格进行补偿,此政策一直未曾改变。我们非常理解您急于还迁的迫切心情,宜兴埠镇党委政府也在积极的加紧还迁房建设,并且通过购买附近商品房的方式以缓解当前还房压力,将会竭尽全力让百姓早日迁入新居。
北辰区宜兴埠镇人民政府
20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