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建学院退休教师,95年分得建材局给学校的住房一套.自己出100元每平米.时至今日产权不明.希知如何办产权,如何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谢谢.2012-3-10
尊敬的曹发德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结果将很快回复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2年3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此问题应向房屋产权单位,即学校进行反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