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2010年11月17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0<227>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安装可拆卸或者可翻转号牌架的要予以拆除"、“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我的问题是:
第一、4S店赠送的带有店名及电话号码的牌照架可否使用;
第二、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具体指哪些情况;
第三、每个号牌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是应当还是必须;
第四、车管所给新车配备的号牌固封就两个,装两个是否合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