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原籍是杨成庄乡董庄果村人,1995年为了孩子上学户口迁往静海镇,现在老家的父亲年岁已大,最大的心愿就是让我们都回到自己的家乡陪伴自己,从2010年我们就开始办理户口问题,咨询了相关部门,他们的回复都是属于合理规定的,但是村里乡里互相推托,不予办理,请领导为百姓做主。
尊敬的“刘志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6日
尊敬的“刘志明”网友: 您好!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因结婚迁入户口,学生毕业、退学迁入户口,退伍军人迁入户口,刑满释放人员迁入户口,与现役军人结婚迁入户口,返籍迁入户口(指三年自然灾害期间逃荒到外省市,返籍居住10年以上并在原籍村分得承包土地、取得住房的农业户口),新生儿登记户口(由派出所审核后登记)等七类户口的迁入,需经所在村两委班子研究同意并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共同签字开具接收证明后,上报公安静海分局审批;除以上七种情况之外要求迁入户口的,按照村民组织法的规定,需提交所在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是否迁入。由于董庄窠村多次组织村民代表会未通过,因此您的户口暂不能迁入。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