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田园南区3号楼1门的业主,在未征得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自家外面的公共绿地上搭建围栏,据为己有,面积达几十平米,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虽经物业公司反复交涉和劝阻,仍然继续施工直至完成搭建工程。恳请政府管理部门替百姓作主,还社会一个公道,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同创造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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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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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