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区领导:
我想询问一下关于公租房的事宜。我是原来居住在南开区西门里大胡同的一户居民。原住房于2003年拆迁。我家户籍上有四口人。夫妻二人和两个儿子,且是两个成年大儿子长子37岁次子30岁均是大龄未婚。我已经承租了一套经济租赁房。按理说我已不够在申请政策房的条件了,可是我如今夫妻依靠退休金生活,没有额外收入,我的长子使视力残疾没有正式工作没有收入,次子工作也收入不多,他们都没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因此我的两个孩子和我同住一套房子,因为没有另外的房子我的两个儿子至今也没有结婚,现今只要一介绍朋友对方先问有没有房子。我现在很是困惑。我想向领导同志问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或者经济租赁房?请领导们费费心帮我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网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您可以登陆www.tjfgnet.gov.cn了解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申请条件。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相关部门电话23394500咨询。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