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网*   提问时间: 2012-03-07 22:49
 标题:西青区依丽园彩生活物业装地锁强收车位费
内容:

    彩生活物业强制在小区车位上安装地锁,收取停车费,严重干扰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

    第一,没有得到业主大会的允许,更没有经过投票;

    第二,没有天津市商品住宅机动车存车行业资格证;

    第三,没有得到天津市物价局的批准,当然也没有批文;

    第四,没有公示;

    第五,物业不干实事,昧着良心只想收钱;

    希望物价局及相关部门到小区内走访,严惩无良物业,为

    和谐社会努力,给业主一个和谐的小区。

    停车收费必须规范:

    物业公司要想收取小区道路停车费,就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的手续,同时进行价格公示。而物业公司到物价部门申请相关手续时,物价部门必须派人到小区进行调查走访,看看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否经过了小区大多数居民的同意,决不能听取物业公司的单方说法就颁发有关证件,从而“为虎作伥”。同时,对于那些未经物价部门批准就收取停车费的物业公司,物价部门应该严厉惩处,让他们得不偿失,才会自动放弃侵害居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收停车费要分情况:

      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分为两种情况:地上车位和地下车库车位。对于地上车位来说,我国实行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业主只要在该小区拥有一套住房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就当然拥有了物业管理用房、会所、地上车位、绿地、楼顶等公共区域的共同所有权,也就是说,地上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同时,由于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对车辆在内的所有物业的管理,也不应再收取车辆管理费(变相的停车费)。因此,物业公司基于地上车位的收费是纯粹的无权收费,多收费,乱收费。

回复部门:西青区   回复时间:2012-03-15 07:5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区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会按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了解情况。从区房管局物业办了解到,由于前期您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分歧较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一直没能得到业主们的广泛认可。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区物业办已经组织您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等相关方进行了协商,目前业主委员会已经与物业公司达成了双方较为满意的协议。具体协议内容请您向您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