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从南开大学毕业后留津工作(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户口在单位集体户上。2010年结婚,我爱人是天津人。我想咨询的是,我的户口能否迁移到我爱人的家庭户口上。如果可以,怎么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