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重华大街重华西里二小区,院内公用占地约可以停车20辆。近十年来,被先后两届物业以固定车位形式收占地费60元/月租出(期间有车主搬迁后私自易主)。这种占用方式从未经过全体业主讨论、通过。
近年来,业主有车户已经远不止20户,目前院外停车包月费已经涨到300元/月!在这种情况下,业委会理应严格执行物业法,对小区内公用地的使用问题听取全体业主意见。不少业主多年来也曾多次向业委会提出过类似要求,但遗憾的是业委会从未做出过回应!
和谐小区的建设,依靠的就是物业法,依靠的就是让业主们的意见得以公正的对待。
请有关部门就此问题指导和谐小区的建设。
大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