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的房补政策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但经办起来却是如此费尽周折,具体情况是:依据流程及提交的材料我们除一项全部符合条件,只有这一项让我们现在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爱人家是西青农村的,户口(非农),现经办单位找我要迁址前户口本原件,我们也去了户籍管理中心,人家答复是已销毁,不另开具任何证明,所有标注事宜已注明户口簿上,然后又找我要迁址前我爱人户籍住址的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我又回爱人镇政府,人家农村都是集体土地,根本就没有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于是给我开具了镇政府的证明,经办处说证明没有用,必须要土地证或者房产证,作为老百姓我真的没有办法了,让我去哪里搞呢?本以为政策终于可以帮助我们改善居住环境,没想到事办至此,只因这个问题让我们的希望破灭,所以只能求助于政府是否可以在政策范围内帮我们解决,或者给我们指路究竟我们该怎么办?
网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7日
金敬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