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富裕广场12-2-302业主于2012年2月29日晚8点到华厦物业公司交取3月份的停车费时,被当时物业管理员小范拒收。原因是该业主未交纳1-2月的物业费。该小区目前环境卫生较差,每天没有人来打扫公共绿地小区到处是狗屎。无证车辆到处乱停放。业主为此不满曾与该物业管理员反映过此问题,但物业置之不理,才使该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费与停车费两项费用的去向不归一处所管。这种做法实在不合理,请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该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做法是想让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给物业提出意见也是业主应有的权利。而物业公司采取这种做法让人感到很气愤。希望有关部门介入此事,还业主一个公道。
王丽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