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东丽区百合阳光小区,现已住进房屋一年多,房产证也已发放,我去所属的东丽区新立街派出所办理落户,除了要递交通常的材料,还被告知要出一份居委会的证明,我所在的小区属于新建小区,根本没有居委会。我和我爱人的户口都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能落到自己的房子上,如果我们不能将户口落到房子上,将来给孩子上户口也有问题,而我们小区何时能成立居委会又遥遥无期,我们小区有许多邻居面临着和我一样大问题,但盼领导能解决一下该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