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振芳”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经发局进行核查。经查,该机动车停车场于2012年2月开始,机动车停车包月24小时收费240元,晚6点至早7点包月收费120元。该停车场至今没有按照津发改价费【2010】1276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此,不得按照津政办发【2010】124号《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有关收费标准执行。仍应按照津价费【1999】579号《关于规范各类包月存车收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经发局工作人员已责令该停车场立即改正,并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天津恒立顺达泊车有限公司,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标准收费。具体情况工作人员会和您进行沟通。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您再次留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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