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之前发过一个没有把情况说明白~
我于2001年进厂上班,单位没有和我签署劳动合同,所以也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直到2008年才和我签署劳动合同给我上了保险,所以我的保险起始日期是2008年,之前没有上过保险,眼看要退休了,我和单位协商他们同意给我补缴2001~2007年的保险,但是社保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不能补缴~找劳动仲裁说过了时效期~请问这种情况我想把保险补缴上我应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