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上级领导追究相关渎职责任人责任。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村、现在违法占用责任田建厂的地块在
第一地块、在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镇政府对面津围公路渠北靠东点高强里面、津宝铸造厂东至镇水利占西,这个地块有100多亩。
第二地块、在东霍村东、津围公路南、津蓟铁路北、津蓟高速西,这个地块有400多亩
第三地块、在东霍村南津蓟铁路南靠东100多米引兰河北、占地50余亩。
上述事清楚,敬请中央政府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明察,高度重视,按照督办程序,责成有关领导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
张贵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