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想在老家西安申请宅基地,需要我开具在天津的无房证明
2011年12月,我在塘沽房管局开具了无房证明,
上面盖有长方形的章,印有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12)房屋权属档案证明专用章字样。
但是拿回老家,老家那边说不行,说是无房证明上的房产管理局的章,全国都是统一的圆形章,不是长方形的。
而我去塘沽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说,塘沽就是这章,这就是专用章。
我回头去跟老家交涉,那边工作人员说,不是全国统一的圆形章就是无效的。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权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