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是一名伤残退役军人,58年生人,宁河苗庄镇人,残疾证件为七级,前些日子我父亲身体不舒服,去泰达医院检查,(普通门诊)使用医疗卡时,不能使用,医务人员说;卡不能使用,不能报销.又到汉沽医院做检查结果一样不能报销,请问为什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加城乡医保的人员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才可以报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