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在天津上大学四年,毕业后将户口从学校签到天津河西区集体户口,现工作半年多,
老公户口是在外地山西太原迁往天津,落户天津塘沽已有3个月时间。
夫妻双方已在河西区办理结婚证一个多月了,想问我们应该如何办理准生证?
此外,我们如果先不在天津买房子的话,孩子户口能不能落在天津,如果想落在天津的话,那我们应该如何办理?
期待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此致敬礼
天津市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具体您应该到现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其他上户口的问题请您咨询公安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