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几次在和平区哈尔滨道上(天津伊势丹对面)的一个存车处存车,说新规定电动车收费1.5元,但是在和平区其他存车处收费是1元,请问2012年天津市和平区非机动车收费标准是多少啊,为什么会不同存车处不一样的情况,如果违规,会有什么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核查办理。和平区非机动车存车收费标准,自行车每次0.5元,电动车每次1.00元。您反映的存车点是和平区存车管理总站管理,已责成该站对存车人进行管理。我局拟对该存车点进行罚款处理,同时退回多收的0.5元存车费。已与您电话沟通,告知了处理意见。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