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领导:
您好!我是外省市的,在津工作6年,已于09年3月在天津与本地人登记结婚,目前育有一子(5个半月)。户口一直在黑龙江,是非农业户口,老公是双口村的农业户口,目前不接收我的户口落户,请问我要怎么办才能办理落户?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空给予解决,感激不尽!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不接电话不能直接答复,您需满足在津结婚并居住十年,年龄满35周岁,就可以申报投夫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