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2-2-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大港人社局与海滨教育中心联系,查阅了人事档案并组织熟悉政策业务的人员召会议,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992年9月被大港油田钻井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分公司招收为大集体工人(无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招工审批手续)。2002年3月19日,经大港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参保职工的连续工龄进行一次性审核的通知》的规定,对您的工龄和缴费年限进行了审核,其计算工龄和缴费年限的参加工作时间为1992年9月。
关于您反映的1978年在地方任民办教师,1985年经过考核被油田二中录用为代课教师,十几年的工龄不算了”的问题,经查阅档案,无用人单位及上级单位审核批准做“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原始材料。根据天津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各级学校教职工退职退休时有关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凡转为公办的民办教师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并明确为转公的民办教师,不包括招工及子女顶替录用的民办教师。”等有关文件规定,不能认定为“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因此,您参加工作时间从1992年9月起计算。
目前,相关部门已责成海滨教育中心及油田二中领导对您进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您也可以直接向他们咨询了解相关问题。
特此回复。
滨海新区政府
201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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