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领导:
我是天津移动通信公司退休员工金适新,我于2008年3月退休。对于几年来国家连续调整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待遇,使广大企业退休员工从中受益的政策表示感谢。现我想就军队干部转业到企业退休后,每次调整养老金时有一个军队转业干部特补的规定反映一个问题。即我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汽车第三团三营八连副政治指导员(副连级干部)因工作需要于1979年11月复原回地方,进入邮电企业工作在1983年提为干部任副科长、副主任等职务,于2008年3月以干部身份从天津移动通信公司退休。按现行调整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政策,军队干部复原回地方的不能享受军队转业干部的特补。能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调整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时把复原回地方的军队干部的补贴问题一并考虑。谢谢。不妥之处请指正.
金适新
2012年2月1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尽快将您的建议转给相关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