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集体户口,目前怀孕两个多月了居住南开王顶堤,已经在老家办理了准生证。我咨询过社保中心如果开通生育险需要在准生证加盖王顶堤街道计生办的公章。
请问盖这个公章需要带什么手续?让我老公代办可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与您联系,您的电话停机。持外省市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在我市办理生育保险需我市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检验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可以由你老公办理,具体请与南开区人口计生委联系,电话1235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