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于1987年公派到美国留学,现已定居在美国,近日她邀请我和妻子去美探亲。听朋友介绍,我和妻子办理签证时须出具证明我与我妹妹兄妹关系的材料。请问此说法是否属实?我妹妹出国前户籍在河西区卫星里,如果办理证明我与我妹妹关系的材料,到哪个部门办理?请告我该部门名称及联系电话。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2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5月7日